1、项目背景
蓝光长岛国际(西区)地块(地块编码:6103043470011,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宝鸡市陈仓区虢磻桥以东、西宝高速以南、科技二路以西、渭河北滨河路以北,总用地面积为55028.00平方米(82.542亩),地理中心坐标E107.39586°,N34.34559°。该地块2012年前为陈仓区东堡村集体农用地,主要用地性质为农用地(耕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代码为01),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代码为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宝鸡烨坤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蓝光长岛国际(西区)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年07月18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陈仓分局通知宝鸡烨坤置业有限公司对蓝光长岛国际(西区)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宝鸡烨坤置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委托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概况
该地块2012年前为陈仓区东堡村集体用地,主要用地性质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蔬菜等农作物。2012年12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宝鸡市陈仓区2010年度第十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灾后重建)的批复》(陕政土批〔2012〕942号),该地块转为建设用地。2018年11月08日,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发了关于陈仓区虢镇虢磻桥东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2019年04月12日至2019年04月22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宝鸡烨坤置业有限公司竞得编号为宝市招拍挂字[2019]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05月05日,宝鸡烨坤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9年06月26日,蓝光长岛国际(西区)项目在陈仓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2019年07月11日,宝鸡烨坤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0304201900010号),用于建设蓝光长岛国际(西区)项目;2020年01月07日,宝鸡烨坤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陕(2020)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153765号);于2020年03月13日、2021年11月26日取得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10304202000011号、建字第610304202000012号、建字第610304202100204号)。2022年12月15日现场踏勘时,蓝光长岛国际(西区)项目主体结构已建设完成,处于外部施工和内部装修阶段。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用途及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相邻地块和周边500m范围内在现状及历史上存在过企业,经前文分析得知:相关企业对项目地块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不造成污染隐患。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宝鸡烨坤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提取码:2468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1780926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