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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公示-文教园片区WJ03-12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作者:晟达报告部发布时间:2023-04-23 10:00

1、项目背景

文教园片区WJ03-12地块(地块编码:6101903010295,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西咸文教园片区文韬一路以东,文昌三路以南,尔雅二路以西,文昌四路以北,调查总用地面积为38878.20m258.317亩),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69908°N34.24544°。该地块2021年前为高桥街办阴水坊村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依据2018年度长安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该地块原用途主要为水浇地(48.103824亩)、其他园地(3.897288亩)、农村道路(1.601516亩)、设施农用地(1.983155亩)、村庄(2.731541亩)。依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2022-023):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分类划分为城镇住宅用地(代码为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西咸新区海嘉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文教园片区WJ03-12地块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0221日,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能源金融贸易区)工作部通知西咸新区海嘉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文教园片区WJ03-12地块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西咸新区海嘉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02月委托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概况

该地块于2018年至2021年分四个批次进行征收,分别为2018050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安市(西咸新区)2017年度第三十七批(国际文教园办)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18308号),征收该地块面积406.12m20.040612公顷);2020070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咸新区2019年度第一百七十三批次(国际文教园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0713号),征收该地块面积20846.34m22.084634公顷);2020070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咸新区2019年度第一百七十五批次(国际文教园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0715号),征收该地块面积17623.78m21.762378公顷);202102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咸新区2020年度第九十九批次(能源金融贸易园办)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21307号),征收该地块面积1.96m20.000196公顷),该地块转为国有建设用地。20220323日,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规划条件书,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20230105日,西咸新区海嘉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XXZY-2022C-183-JM-14)》。20230206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出让XXFX-WJ03-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西咸资源字〔202331号)。20230210日,西咸新区海嘉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1200202320003号)。20230302日现场踏勘时,文教园片区WJ03-12地块正在进行清表。20230411日再次现场踏勘时,该地块内文教园片区WJ03-12地块项目东侧正在进行基坑开挖。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用途及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历史及周边500m范围内出现过企业,经前文对企业污染物影响分析得知:相关企业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西咸新区海嘉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L6Omi0jj1WK8fEXQwHs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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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1830920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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