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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八保育院扩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作者:晟达报告部发布时间:2022-04-26 15:30

1 项目背景

西安市第八保育院扩建项目地块位于西安市开元路以西,凤城九路以南,总用地面积为13333.35m2。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隶属于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事处薛家寨村、张家堡街道办事处红色村。现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目前该地块已建设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据此,本调查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情形,已完成了土地用途变更,并已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变更前未开展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按上述法规政策要求须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 场地概况

西安市第八保育院扩建项目地块位于西安市开元路以西,凤城九路以南,总用地面积为13333.35m2。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隶属于西安市未央区徐家街道办事处薛家寨村、张家堡街道办事处红色村。现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3 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企业管理人员、周边区域工作人员、周边居民等部门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 报告调查结果

经本次调查,调查场地(西安市第八保育院扩建项目)截至202247日,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没有规模化养殖厂,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情况;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发现没有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迹象;灌溉水源以自建机井井水为主,无污灌情况;地块无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不属于农业部门确认的有污染土地;根据周边企业资料分析,对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经过一阶段全面调查,可以确定其现场和历史上均没有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开发利用。


建设单位:西安市第八保育院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说明: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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