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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彪铭置业有限公司城市风景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作者:晟达报告部发布时间:2022-06-22 18:56

1项目背景

陕西彪铭置业有限公司城市风景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1048.95平方米(16.573亩)。该地块位于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办北门村一组,马河村四组以南、北门村一组以东、蓝田县人民法院以北、北新街延伸段以西。该地块2019年前为蓝田县蓝关街办北门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北门村村民种植农作物。现用地性质规划为II类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20426日,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通知陕西彪铭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陕西彪铭置业有限公司委托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场地概况

该地块总面积11048.95平方米(16.573亩)位于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办北门村一组,马河村四组以南、北门村一组以东、蓝田县人民法院以北、北新街延伸段以西。

该地块2019年前为蓝田县蓝关街办北门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北门村村民种植农作物。201911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蓝田县2018年度第一批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19926号)文件,同意将该地块依法征收为国有用地,用于城镇建设。根据《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编号610122002002GB00128号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20210716日)文件内容,该地块用地性质为II类居住用地。2021113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陕西彪铭置业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211210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蓝国让字(2021024号)》。

20211229日,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城市风景项目备案工作。20220414日现场踏勘时,地块已进行平整,未建设。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蓝田县蓝关街办北门村、马河村集体用地以及法院家属院住宅用地,主要用地性质为农用地以及住宅。调查期间,地块东侧为北门村住户以及北新街延伸段道路,南侧为法院家属楼,西侧为北门村住户以及正在使用的菜地,北侧为马河村住户。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蓝田县生态环境局、蓝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蓝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单位、原地块知情者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企业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 地块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本地块无管线、沟渠、地下槽罐等;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迹象。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建设单位:陕西彪铭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说明:对公示内容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人:任栋

联系电话:13630219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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