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兵器工业西安科技产业基地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JZ-5(DK4)地块(地块编码:6101263010031,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西安市经开区,东至渭阳路、南至泾环北路、西至北方融城一期、北至北方融城三期。总用地面积为44494.34平方米(66.742亩),地理中心坐标E109.00570°,N34.50496°。该地块2011年前为西安市高陵县坡吉村农用地(耕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代码为01),现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城镇住宅用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代码为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西安北惠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兵器工业西安科技产业基地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JZ-5(DK4)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年12月06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通知西安北惠置业有限公司对兵器工业西安科技产业基地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JZ-5(DK4)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西安北惠置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委托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概况
该地块2011年前为西安市高陵县坡吉村农用地,主要用地性质为耕地,主要种植果树等农作物。2011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政土批〔2011〕901号、陕政土批〔2011〕766号文件将该地块由农用地转征为国有建设用地;2014年12月19日,泾渭新城规划建设办公室下达了规划设计条件书,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2014年12月30日,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使用权;2015年01月30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和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5年12月9日,高陵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2016年06月07日,高陵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将66.74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到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惠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批复》;2016年06月20日,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北惠置业有限公司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三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西安北惠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06月3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018年08月08日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西经开地字第JW18-04号),2020年03月20日取得该地块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西经开建字第(2020)007号),2022年11月29日取得该地块二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10112202230501JK号)。2022年12月14日现场踏勘时,兵器工业西安科技产业基地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JZ-5(DK4)项目一期已开始施工建设,二期还未动工。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用途及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及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过企业,经前文对地块内及周边500m范围内企业污染物影响分析得知:相关企业对项目地块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不造成污染隐患。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西安北惠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17809267068
提取码: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