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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桦林悦项目地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会后公示)

作者:晟达报告部发布时间:2023-04-26 14:28

1项目背景

白桦林悦项目地块(地块编码:6101263010034,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西安市经开区尚林路南侧、草滩二路东侧、规划路北侧、草滩一路西侧。总用地面积为33306.32平方米(49.959亩),调查地块中心坐标E108.90190°34.3868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白桦林悦项目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0131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通知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对白桦林悦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02月委托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地块概况

该地块1996年以前为草滩农场自用农用地,1996年草滩农场与陕西顺通公司签字土地转让合同,土地归属陕西顺通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农用地使用,1998年陕西顺通实业有限公司与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仍为农用地,至200912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度第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陕政土批〔2009471号),该地块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但因土地补偿未完成,一直未开发。20200411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规划条件书,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202007月,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储备中心与陕西顺通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补偿协议,至此,该地块具备供应条件。20220602日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并于20220615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20220819日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0112202220189JK号),用于建设白桦林悦项目;于20221227日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583187号);于20230117日取得白桦林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10112202330013JK号)。20230212日现场踏勘时,白桦林悦项目已开始施工,处于土方开挖阶段,销售楼正在建设中。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用途及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历史及现状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过企业,经前文对周边500m范围内企业污染物影响分析得知:相关企业对项目地块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利用。

 

建设单位: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提取码:0618

公示说明:对公示内容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薛江涛

联系电话:1372060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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