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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公示-白桦林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作者:晟达报告部发布时间:2023-08-16 10:11

会前公示-白桦林境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项目背景

西安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白桦林境项目(地块编码:6101263010046,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贤路以东,尚稷路以南,地块总面积为47387.86平方米(71.082亩),地理中心坐标为E108.94928°N34.39580°。该地块原为未央区草滩街道东兴隆村集体用地,用途为农用地,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分类划分为城镇住宅用地(代码为07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西安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30414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通知西安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西安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0629日委托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概况

该地块原为未央区草滩街道东兴隆村集体用地,2012年之前,该地块内均为池塘;2012-2015年,该地块内主要用途为池塘、空地(填埋区域);2015,该地块分批次依法征收(2015年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5339号)、2018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市国土字(2018333号))为国有建设用地;20211015日,陕西恒业地嘉置业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使用权;20211018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陕西恒业地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20303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陕西恒业地嘉置业有限公司、西安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西安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地块使用权;20230310日,西安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地块不动产权证(陕(2023)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136016号);20230413日,西安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10112202320128JK)。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虽存在水产养殖、垃圾填埋活动,但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历史活动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地块地下水上游方向加油站,有地下油罐,但该加油站防渗防漏等环保措施齐全且距离调查地块较远,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小。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用途及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历史及周边500m范围内出现过企业,经前文对企业污染物影响分析得知:相关企业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利用。

委托单位:西安惠森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提取码: 88pz

联系人:庞红娟

联系电话:1739183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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