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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公示-BQ2-19-108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作者:晟达报告部发布时间:2023-10-10 16:56

1项目背景

BQ2-19-108地块(地块编码:6101113010041,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西安市灞桥区柳新路以南,北程路以北,东柳瑞路以东,柳烟路以西,总用地面积为56600平方米(84.896亩),地理中心坐标为E109.07843°N34.29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作为责任主体,需要对BQ2-19-108地块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0722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通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对BQ2-19-108地块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于202307月委托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场地概况

该地块原为南程社区、滋水社区集体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主要用地性质为水浇地、菜地、果园、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依据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2022-88):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分类划分为城镇住宅用地(代码为0701)。

该地块征收前主要为村庄以及农用地,用于村民居住以及农作物种植,主要包括玉米、小麦、蔬菜、水果等。2010100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西安市2009年度第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10381号),根据文件要求,同意将该地块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征收为国有。20220411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规划条件书,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20230802日现场踏勘时,该地块未使用,地块内生长大量杂草及树木。

3工作方案

调查单位主要通过向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近村民、企业相关负责人等收集资料,查阅地方官网,开展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等方式,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调查结果和评价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手段可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矿用途及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上风向及地下水上游方向无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污染物迁移现象。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及周边500m范围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内历史存在过工业企业,经前文对相邻地块内企业污染源影响分析得知:相邻地块内企业排污对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认为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灞桥分局

编制单位:陕西晟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提取码:v3ev)

公示说明:对公示内容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人:任栋

联系电话:13630219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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